你好,咨詢一下法律問題,夫妻雙方婚姻期內,女方已享受過動遷補償利益,安置協議是女方的名字。現男方和父母居住的公租房也要動遷,男方是否認為已享受過了動遷補償利益,不能享受現在的動遷補償利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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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不能。只要你們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并且婚姻登記機關發給了離婚證,那么你們雙方的婚姻關系即解除了,此時一方購買的房屋,在法律上來說,屬于其個人財產。因此,并不建議雙方采用假離婚的方式規避政策,購買房屋。此外,若為了避免今后發生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雙方可以簽訂一份書面的財產協議,對房屋的所有權進行明確約定。該財產協議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其次,約定的內容不得超出夫妻財產的范圍,不得處分他人財產。最后,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有權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結婚或離婚,不受他人干涉。因此,在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的限制離婚的條款,可能會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從而導致該條款無效。【法律依據】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第一千零八十條【婚姻關系的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原問題:《夫妻離婚后,又一起生活,在這期間是以丈夫的財產買的房,現在又分開,這房子女方能分嗎?》回復于 2022-12-03 10: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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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遷過一次,現夫妻名下有房,再次動遷,是否可以享受動遷居住困難補償?
1.政策上享受過動遷補償安置的戶口是不能再次享受動遷補償安置的,但是理論和實際操作上可能會有出入.2.動遷政策中舊政策是按人頭費算,新政策是按人頭補償面積算,就要看動遷區域下達的具體政策了.3.在沒有滿足人頭補償的條件下是不能享受到面積補償你好!想問一下,享受過動遷費,這次因為戶口在娘家,這次娘家動遷還可以拿錢嗎
已享受過分房待遇,二次拆遷不享受這個待遇了。一般規定是這樣的:商業動遷和市政動遷是兩個概念,是商業動遷,只要拆你房子,可以多次亨受動遷待遇.市政動遷只能亨一次.也就是第二次動你房子,只給你安置.你的情況首先要確定你以后的動遷性質,才能決定.動遷 動遷補償協議和動遷如果維護老百姓權益
現在在哪個階段,如果已簽動遷補償協議,拆遷方違約的情況下,可以起訴家庭內部動遷利益糾紛
建議糾紛當事人友好協商。一般拆遷的糾紛不外乎是拆遷賠償款的分配或者產權置換問題的糾紛,總體來說拆遷補償金額不少,因拆遷補償利益而引發的家庭糾紛也不少。由于現實情況紛繁復雜,確定應安置人員存在一定的難度,動拆遷單位在實踐中對動拆遷補償款分割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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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