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兩年與進修合同時間是吻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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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應該用工一個月內簽訂,和轉正不轉正無關。需注意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期限的起始日期應為你的入職時間,而不是轉正的那天。試用期間也是需要交納社保的。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若你在公司工作已滿一個月,公司應該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是違法的。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若協商無法解決,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原問題:《簽訂勞動合同時間和轉正時間~必須吻合嗎?》回復于 2022-08-31 21: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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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介簽署的勞動合同工作時間與實際不符
單位采用這樣的方式即是為了規避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風險,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勞動合同的實際簽訂時間,則很難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但用人單位主張試用期不合格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無法舉證即屬于違法辭退,你可以主張一個月工資作為違工作兩年沒簽勞動合同
兩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補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公立醫院事業編制人員,與醫院簽訂進修協議,在未到服務期限內提出辭職,醫院聲稱賠償需按協議賠償,且因為是事業編制,不使用勞動合同法。
我也遇到了和你一樣的情況,我是按規定提出通知離職的,人事處一句不批準也不說明原因,就要我賠償,我也從未外出進修,合同中也不陳約定賠償金額,現在不知道要賠償多少~~但我還是希望人不要申請勞動仲裁,因為這樣會影響到你未來的就業。可以與院領導協商乙方,想問下進修協議跟勞務合同是分開賠償嗎?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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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