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不合理,欺騙員工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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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你說的太多,好像很復雜,所以回答你的人不多,其實你的問題很簡單:就是試用了6個月,卻沒有領到轉正薪資,多領的400元公司解釋是代理職務的津貼,現在公司收回代理職務,并收回代理津貼,你覺得不合理、不公平,我概述的不知對不對? 2.你的試用期為6個月:這說明企業基本是一個垃圾企業。(以試用期剝削勞動者剩余價值)。 3.不給工資條:你的公司不人性化,不遵守法律法規。 4.本身來說你的工作能力是滿足甚至高于公司的崗位要求的,當初調整的400元是可以理解為轉正工資的。但是現實是你懷孕了(很多垃圾企業認為這是增加了企業的用人成本、因為你的產假假期的緣故啊,)所以變著法子逼你辭職等等,是不是這樣自己去判斷。 5.請仔細查閱你勞動合同,看是否明確規定轉正必須調薪,如果沒有規定,打落牙齒自己吞吧。 6.你現在是孕婦,沒有必要為了錢而動氣,平心靜氣的上班,自己做自己份內的事,不要聽領導或者老板的口頭激勵(這樣的企業明顯沒有什么誠信的),仔細看自己的崗位說明書,規定做什么就做什么,沒有規定的一律拒之門外。 7,還有6個月就享受產假3個月(法定有薪假),享受完了就辭職離開這樣的單位吧。(這樣也劃算了) 8.如果單位不肯給產假或者不給全額薪資產假立即走下列途徑:單位內溝通(走形式,必須要的)——勞動服務站調解——勞動局仲裁——鎮區級人民法院起訴——市法院起訴(哪一環節你滿意即不用后面環節)。 祝開心工作,愉快生活。 原問題:《公司在告知員工薪資和制作時存在隱瞞和欺騙,可以申請仲裁嗎?》回復于 2022-12-15 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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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克扣員工工資,與招生簡章工資不符,欺騙員工!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所謂“克扣”,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的應得工資(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全企業不合理辭退員工
如入職后從未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解除,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公司辭退員工賠償不合理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開除員工,但有前提:首先開除員工要征得公司工會同意,沒有工會的小公司也要征得主管部門(上級)同意;再次,這個員工違反制度,要有證據,班長可以作證,公司的考勤可以作證--你不要說公司沒有考勤記錄哦;再次,員工資不合理怎么辦
不是我打擊你。如果沒有積極回應你,說明你在這個公司,處于可有可無的位置。我做過主管,對于覺得不太適合的員工,都是放任自由,但是加薪是無戲的。如果覺得不錯的員工,會想盡辦法留下來的,包括及時加薪。你可以再去問問你的主管,看他態度如何,便知道了勞動糾紛,員工要求賠償不合理
在單位有證據能夠證明勞動者的行為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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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