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同仁市多哇鎮東維村牧民委員會將同仁市多哇鎮東維村異地搬遷工程承包給了被告,同年被告又將該工程轉包給向華忠、譚金軍、譚國祥,2017年4月21日向華忠又將該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扎西才讓,共承建23套房屋。2018年3月9日扎西才讓以拖欠勞務工資為由向同仁市人民法院起訴向華忠、譚國祥、譚金軍、被告加多和原告東維村牧民委員會,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向華忠、譚國祥、譚金軍經法院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當時原告沒有實際結算被告支付的工程款,在庭審中原告估算陳述了向被告已支付工程款139萬元,尚欠19萬元,法院按原告的陳述判決在未支付19萬元工程款范國內對扎西才讓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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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詢一下合同糾紛案件,因原告多拿了了被告的工程款,經法院判決下來原告的工程款多拿了被告5萬元工程款,被告起訴原告應該是什么案由,
拖欠工程款是工程糾紛中常見的糾紛類型之一,出現拖欠工程款的情況不同,其處理方式也有不同。譬如對于因沒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行為,應當通過專業的建設工程律師盡快取得法院生效判決,理由是如果沒有法院的生效判決,任何強制措施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原告沒有按合同約定完成工程的,我被告是否需要支付余下工程款??
你好: 1、法規對勞動者向單位賠償經濟損失有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民事訴訟被告借錢不還庭審時,原告如何向法官申訴?
當事人只要如實說明自己的訴求,以及回答法官的提問等即可。具體情形,應該由當事人在法庭上靈活掌握。當事人需要了解如下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譚芭比粉多韓國風吹的
很多: 【杰】然秀干駢雙英 【希】音解人幽人聽 【瑪】上春風酒易醒 【麗】日初照百花明 【永】嘉風景入新年 【愛】利愛名心少間 【杰】出人間清勝地 【希】君恕我取人寬 【愛】客燈花喜有情 【杰】出天人致太平 【希】奇妙相毫端上 【沒】篙春水有兩個原告,訴被告人以銷售經濟房詐騙原告一三十萬元,原告二二十萬元,第一次開庭審理被告人拒不到庭
案例簡介:借名買房產生糾紛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 原告楊武訴稱,2004年原告借用被告的名義購買了位于北京市昌平區蓮花小區1號樓2號的經濟適用房,雙方約定原告支付給被告補償,房屋所有費用原告支付,房屋登記在被告名下,待五年后過戶給原告。購房時被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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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