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東煙臺的,21年8月份來到新疆第七師工作,公司的注冊地址是山東公司胡楊河分公司,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公司就一直拖欠我的工資,現在我還沒有離職。沒有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現在只有我和分公司老板兩個人。我想知道我怎么把工資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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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問題解答
在一家總企業的分公司工作,現在公司要調到別的分公司,這個調崗合法嗎
樓主你好,建議你還是跟人事部或者財務部溝通一下比較好,可能是事多給忘了。在企業公司企業是規定要幫員工交社保的,如果不幫你交,你就損失一個月的社保了。希望對你有幫助,望采納。 原問題:《我原來在一家總公司的分公司上班,后來因工作原因調到另一家我和公司負責人事管理的股東是58同城上認識的,只口頭協議后就開始工作了,未簽定勞動合同,現在公司拖欠我工資,我到底受雇與股東還是公司啊
我來給你分享個案例.希望能追點分^_^ 來源: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支付雙倍工資,加大了用人單位的之前在分公司做事,分公司不做了,工資還能要回來嗎
首先,你要掌握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雖然沒有合同,但是如果工資是打銀行卡的,或者單位給你買了社保,這些都能證明你跟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其次,公司押一個月工資是違法的,你在離職的時候先跟公司談,如果公司要扣你那一個月的工資,你就可以到勞動你好,我和我的合伙人A設立了總公司,現在B開了分公司,總公司占股55。我可以不入b的分公司的股嗎?
你可以不單獨入b公司的股,但是我覺得你表示不是很清楚,如果你想要再詳細咨詢,可以在平臺咨詢首頁上點擊我的頭像選擇一對一服務,詳細溝通案情,好給你進一步分析。我是一家分公司負責人離職了
辭職直接提前三十天書面給單位辭職信分公司法人,需要公司開股東會,做股東會決議,變更新法人是誰,再拿去工商局辦理變更備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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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