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逼著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如果離開公司,不能從事相關行業的工作,請問這違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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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樓主,你的問題不復雜,但是真的很麻煩! 1.你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因為合同必須一式兩份,所有項都填滿才有效。雖然你現在自己沒有合同,但是如果有很多人可以證明的話,那么你們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上訴,推翻該合同,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另外,合同里注明的社保沒有買,也可以提起仲裁,勝算非常大。 2.你的協議有效,但是可以不執行。這個很有趣,我本來也不知道,但是我也簽過類似的協議,經律師指點,只有當企業支付保密費的時候才有效,公司想一分錢不付,那么這個協議就形同虛設了。如果規定了保密費和支付方式,那么你必須遵守。 3.你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了,而且不需要批準和支付任何費用。你甚至可以交了辭職報告馬上就走,只是要賠一個月的工資。注意你的辭職報告要有時間要留底,要確認他們收到,防止他們賴你哦。 4.如果你的保密協議有效(也就是他們付你保密費),那么你不能去同行業,直到保密期滿。如果不支付保密費,那么保密協議無效,那么你完全可以去同行業的。 祝你好運!! 原問題:《公司要求員工簽保密協議離職后一年內不可從事同一行業工作合法嗎?》回復于 2022-11-23 05: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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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保密協議公司要求不能做兼職工作合法嗎
公司讓簽一份保密協議內容有在本公司離職后兩年不得從事相關職業合法,如果簽了,則必須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一般2年)不得從事相關職業,同時可以按月得到該公司支付的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中華人民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員工從事修腳行業,公司現在要合同制,如果是不在本公司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從事有關本公司的工作。會走法律責任。如果兩年內從事有關本公司行業違約金100萬
這是不合理的,保密條款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離職后如果單位仍需你守此保密條款,需向你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因此合同里未提及,可由雙方協商,但最長不超過兩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違法的公司里面的保密協議有效嗎
1、法律允許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通過合同約定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法》第23條第一款也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2、因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保密約定,既可關于公司要求簽訂保密協議
用人單位與員工既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也可以訂立專門的保密協議。但無論選擇何種方式,都應當采取法定的書面形式,并做到條款清晰、明確。1,明確保密范圍。不同的企業或者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所持的商業秘密是不一樣的,在約定保密內容時,務必把從公司離職后簽訂的承諾書和保密協議 從公司離職后簽署的承諾書和保密協議
員工無論是否在職,都有保密義務,這是法定的,如果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所以現在簽也是有效的,可以要求其保守商業秘密。至于保密費用如何處理,由你們協商解決。 原問題:《員工離職之后再簽保密協議還有法律效力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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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