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市金融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7-0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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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市金融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棗政發〔2014〕8號)各區(市)人民政府,棗莊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為推動全市經濟金融良性互動、協調發展,更
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市金融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棗政發〔2014〕8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棗莊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
為推動全市經濟金融良性互動、協調發展,更好地發揮金融對建設轉型升級和經濟文化融合發展高地的支撐保障作用,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發展的意見》(魯政發〔2013〕17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全市金融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1.到2017年底,全市實現金融業增加值90億元,占GDP比重達到4%,占服務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9%以上。具體包括:企業直接融資比重大幅提高,力爭全市上市公司數量不少于3家,資本市場融資總額達到120億元;金融業服務體系逐步健全,力爭全市各類金融機構達到70家以上,形成銀行、證券、保險、基金、金融租賃及各類金融中介機構全面發展的格局;金融生態環境逐步改善,社會信用體系、金融穩定與風險處置協調機制不斷完善,形成有效的金融監管、金融風險監測和防控機制,確保金融運行穩健,金融生態環境和諧。實現金融與實體經濟發展、工業轉型振興、高端服務業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和“三農”工作的有效融合,盡快形成組織體系健全、市場體系完善、綜合服務能力較強、金融生態環境優良的現代金融體系,努力將我市打造成輻射魯西南和蘇皖北地區的重要區域性金融中心。
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2.擴大信貸投放規模。充分發揮信貸市場融資主渠道作用,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上爭取信貸政策和貸款審批權限,不斷擴大信貸投放規模。制定全市西部經濟隆起帶項目和城市轉型支持項目目錄及指引,為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投放提供依據條件。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政銀企對接活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下沉”服務,加大對重點企業、項目的支持力度,實施銀企對接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季度通報制度,提高項目貸款資金到位率。改進和完善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制度,加強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結果運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我市實體經濟信貸支持力度。到2017年底,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突破1400億元。
3.加大信貸產品創新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開發,推進“助保貸”等業務開展,創新開展產業集群融資和供應鏈融資等業務。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抵(質)押物范圍,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土地使用權封閉貸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等新型抵(質)押貸款工作開展。力爭創新型貸款余額年均增長20%以上。
4.積極爭取政策性項目貸款。加強同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的合作。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中長期貸款,探索開展“債貸結合”業務試點,為棚戶區改造、大型項目建設等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強同農業發展銀行合作,立足我市國家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重點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中長期信貸項目;積極爭取進出口銀行在支持裝備制造業、文化產業等領域的優惠政策,進一步擴大信貸規模。到2017年底,利用政策性貸款150億元以上。
三、提高企業直接融資比重
5.全力推動企業上市融資。全面梳理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建立完善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進一步加大企業上市輔導力度。落實上市扶持政策,按照《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企業上市的意見》(棗政發〔2012〕35號)對上市企業進行補助,補助資金根據上市進程分階段兌現。
6.支持企業到場外市場掛牌融資。加強宣傳引導,搞好分類指導,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齊魯股權交易中心等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融資。對掛牌企業的扶持政策執行棗政發〔2012〕35號文件,補助資金根據掛牌進程分階段兌現。到2017年底,全市場外市場掛牌企業不少于50家。
7.支持企業進行債券融資。引導市內大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鼓勵以區(市)為單位發行中小企業區域集優票據,支持中小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穩步發行城投債,推動市政債發行試點工作。
8.發展各類投資基金。積極引進實力較強的產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重點支持我市煤化工、新型建材、紡織服裝、食品加工等特色產業和新能源、新醫藥、新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發展。
9.探索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選擇符合政策導向的信貸資產作為基礎資產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在證券化的基礎上,將有效信貸向“三農”、中小微企業、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建設等經濟發展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傾斜。
四、推進保險業健康發展
10.完善保險體系建設。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積極推廣農機保險、農房保險、小額人身保險等涉農保險,引導保險機構加大保險產品開發力度,推廣大棚蔬菜、馬鈴薯保險,發揮保險對農業發展的重要保障作用;圍繞促進旅游業發展,開展旅游保險;大力發展健康保險,扎實做好商業保險參與“新農合”大病醫保,盡快啟動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到2017年底,全市保險密度達到1800元/人,保險深度達到3.5%。積極向上爭取保險資金,投向交通、能源、基礎設施及環保等領域,為重點項目建設開辟新的融資渠道。
五、完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
11.加快組建棗莊農村商業銀行。深化農信社改革,力爭近期棗莊農村商業銀行掛牌開業。引入優質戰略投資者,優化法人治理結構,到2017年底,資產規模達到300億元以上。
12.支持棗莊銀行做優做強。通過引入戰略投資、增資擴股等方式優化股權結構、強化法人治理,提高棗莊銀行整體實力。支持棗莊銀行設立異地分支機構,穩健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實現跨區域經營。推進棗莊銀行積極參與我市中小企業“區域集優集合票據”分銷工作。積極擴大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款收入、政府性基金代收和行政事業單位代發工資等方面業務份額。到2017年底,實現設立異地分支機構2家以上,資產規模力爭達到200億元以上。
13.大力引進異地金融機構。在財稅、租建辦公用房、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扶持,吸引異地銀行、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來我市設立分支機構。加快推進設立村鎮銀行,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到我市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到2017年底,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達到21家以上。
14.積極發展融資性擔保機構。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通過合并、重組、增資,引入國有資產參股、控股等方式,做大規模,做強實力,著力培育一至兩家注冊資本3-5億元、經營管理良好、風險管控能力強、具有示范帶動效應的大型融資性擔保機構。鼓勵發展專業化和國資參控機構,提升融資增信水平,不斷滿足各類市場主體融資擔保需求。
六、穩步發展民營金融機構
15.加快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繼續引導推動本地優質企業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鼓勵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來我市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盡快實現我市小額貸款公司縣域全覆蓋。探索引入第三方機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平臺,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監督管理。到2014年底,全市小額貸款公司實現縣域全覆蓋,2017年底,全市小額貸款公司達到20家以上,貸款余額30億元以上。
16.審慎開展民間融資規范引導試點工作。鼓勵民間資本有序參與地方金融市場建設,探索設立民間資本管理公司和民間融資登記服務公司。引導民間資本依法開展地方股權投資、債權投資、資本投資咨詢和短期財務性投資等業務,為民間借貸雙方提供信息發布、借貸登記、合約公證、資產評估等服務,促進民間融資規范有序。
七、提高金融服務轉型發展水平
17.加大金融對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產業整合重組支持力度。加強政銀企合作,圍繞工業轉型振興和西部經濟隆起帶建設重點項目,加強對我市煤化工、新型建材、紡織服裝、食品加工等特色產業和新能源、新醫藥、新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發展的信貸支持。每年確定一批產業項目、龍頭企業、重點產品,進行集中支持。推進骨干企業積極利用資本市場發行企業債券和上市掛牌,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及時有效滿足實體經濟發展需要。
18.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完善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和信用擔保財政補助機制,推動金融機構針對中小微企業特點和實際要求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次級債券、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工具,用足用好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積極引導中小微企業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中小企業集合債、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中小企業區域集優票據等新型市場化金融工具進行融資。探索開展應收賬款債權流轉融資模式試點工作。
19.促進金融與高新技術融合發展。建立與企業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發展模式,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棗莊高新區開設科技支行,鼓勵社會資金發起設立科技型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股權質押貸款等創新型金融業務。積極引入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助推創新型、成長型小微企業快速發展。
20.提高金融對高端服務業的支持水平。重點支持臺兒莊古城、微山湖古鎮、義烏滕州商城等文化旅游開發項目及現代物流項目。探索開辦以項目收費權或收益權為質押的貸款業務。探索開展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支持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21.提升專業集群市場金融化水平。支持引導相關企業利用期貨市場套期保值,規避風險。推進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探索發展介于期貨和現貨之間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支持設立承擔第三方互聯網支付業務的支付平臺公司和為市場經營戶提供融資的擔保平臺公司,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
22.推進金融聚集區建設。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加快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新城遷建工作。吸引銀行、證券、保險、信托、期貨等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新型金融業態,會計、律師、資產評估、資信評級、代理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入駐。盡快形成組織體系完善、服務功能完備的金融聚集區。
八、加大對國家農村改革試驗區金融支持力度
23.突出金融支持重點。加大對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重點科技專項、農村科技服務超市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持。加大對市級農村改革示范鄉鎮和現代農業示范鄉鎮的金融支持。積極做好城鎮化金融服務,著力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土地綜合整治、生態文明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強農村金融要素平臺建設,依法設立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推動農村土地使用權、林權、房屋所有權及農業類知識產權有序流轉,盤活農村存量資產。
24.鼓勵涉農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農村土地使用產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房屋所有權、林權等抵(質)押貸款業務試點。創新銀保合作模式,拓展“信貸+保險”業務,探索推廣涉農保證保險貸款、城鄉小額信用保證保險貸款。探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增信和風險補償。放大“金土地”擔保公司的融資杠桿效應,引導金融機構擴大相關信貸投放。
25.穩步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引導運作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或農民合作聯合社通過內部吸股形式發起設立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著力解決農民生產經營活動中“小額、分散”資金需求,彌補農村金融供給不足。
26.探索建立農村金融信用體系。開展農村經營主體信用評價工作,建立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信息數據庫。建立農戶信用信息動態管理機制,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持續發展。
九、保障措施
27.加強對金融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棗莊市金融改革發展領導小組,統籌全市金融改革發展工作,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駐棗金融監管部門要主動為金融改革發展提建議、當參謀,并積極做好政策的爭取和落實工作。各區(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金融改革發展的各項任務落實情況加強考核督促,明確責任,加強協調,齊抓共管。加強同上級金融監管部門、大型金融機構的交流合作,積極與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場外交易市場建立戰略合作機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與上級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間干部雙向掛職交流機制。
28.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做好高層次金融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鼓勵和吸引各類高層次金融人才到棗莊發展。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金融人才,在住房安排、家屬隨遷、子女就學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定期組織金融專題培訓,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和企業高管的金融綜合素質。
29.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發揮地方金融監管局職能作用,加強對地方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其他新型金融組織、金融業態監管工作。根據全市金融監管實際工作需要,不斷加強金融監管隊伍建設,調整內部機構設置,優化人員結構,提高監管專業化水平。探索建立集財務會計核算、綜合業務管理和非現場監管于一體的信息化管理平臺,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業態監管。
30.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完善金融風險預警和金融穩定監測體系,健全金融風險應急機制和防控預案。充分發揮市金融穩定工作聯席會議職能作用,增強化解系統性風險和處理金融突發事件的能力,堅持守土有責,有效防范、化解銀行信用風險,堅決遏制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整頓和規范金融市場秩序,嚴禁非法金融活動,依法打擊各種金融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金融合法債權,打造金融誠信高地。
棗莊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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