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武漢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2025-07-0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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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武漢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武政〔2004〕10號)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會展業是集商品展示交易、經濟技術合作、科學文化交流為一體,兼具信息咨詢、招商
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武漢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武政〔2004〕10 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會展業是集商品展示交易、經濟技術合作、科學文化交流為一體,兼具信息咨詢、招商引資、交通運輸、城市建設、商業貿易、旅游服務等多種功能的新興產業。通過會展活動,能帶動巨大的物流、人流、資金流、信息流,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進而推動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武漢地處我國中部,產業基礎牢固、科技實力雄厚、交通運輸便利、商貿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具有發展會展業的良好條件。為加快武漢會展業的發展,使其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我市經濟的全面增長,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發展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勇于開拓,與時俱進,把會展業作為實施“開放先導”戰略的重要舉措,充分發揮會展業的關聯帶動作用,使會展業真正成為體現現代城市特色、提升綜合服務功能的新興產業,實現服務業發展的新突破,不斷促進我市產業結構優化。
(二)總體目標:以政府推動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采取自辦、引進和聯合等形式,大力扶持、培植一批具有相當專業水平的會展經營企業和會展服務企業。著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全國性、專業性、國際性知名展覽。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搞好配套服務。經過 5年的努力,把武漢建成我國中西部地區會展中心城市,使我市每年的會展達到 200 個以上,展會總面積達到 100 萬平方米,展位總數達到 8 萬個以上。
(三)工作思路:按照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依托武漢良好的產業優勢和區位優勢,把會展業作為一種新興產業來發展。改革會展業的管理體制,實行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壯大會展業主體,活躍會展業市場;加強市場法規建設,鼓勵規范發展;制定優惠政策,改善經營環境。把發展與我市支柱產業和重點行業關聯度高的專業會展作為發展重點。
二、建立健全會展業管理和促進體系
(一)組建市會展業工作領導小組。該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同志任副組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計委、經委,市經協辦,市外經、工商、科技、商業、公安、城管、地稅、規劃、人事、勞動保障、質監、知識產權局,市貿促會,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武漢海關,武漢國際會展中心、武漢科技會展中心等有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會展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產業政策,研究解決規范會展業市場秩序和會展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組織專人負責,組織專班開展工作。
(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強化行業自律機制。組建市會展業協會,以“服務、代表、協調、自律”為基本職能,通過制定和建立會展業行規、會展企業資質認證制度、會展等級認證制度和會展服務評估制度等規章制度,培育市場主體,組織行業交流合作,加強行業協調自律,提高行業整體素質,搞好統籌協調,克服多頭辦展、重復辦展、資源分散、價格多軌制等不合理的現象,創造公平、公開、公正的會展市場環境和競爭秩序。
(三)加強指導,規范管理,使會展活動逐步向市場化運作轉變。政府著重制定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制定會展業的運行機制和競爭規則,加強會展業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完善會展業基礎設施,促進會展物流體系以及其他配套行業的建設。在會展業市場培育期間,政府通過法規、政策引導,推動我市會展業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并著力扶持一批重點品牌展覽,政府有關部門應為會展業做好服務工作。隨著會展業市場的日趨成熟,政府逐步從會展業中退出,讓位于行業協會,形成“ 政府指導,協會自律,企業承辦,市場運作、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運行機制。
(四)動員各方面力量,積極引進各種會展。各職能部門、行業協會、民間組織和社會團體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和行業優勢,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和國際性組織加強聯系,積極爭取引進國際性、全國性的會展來漢舉辦。特別要注重積極引進各種大型巡回展、固定展以及與武漢產業結構相吻合的專業展;政府各駐外機構和涉外部門要積極發揮作用,收集國家各部門和各地會展信息,協助我市各單位爭取會展承辦權和引進相關會展,繁榮我市會展市場。
三、壯大市場主體,創新服務機制
(一)大力扶持現有會展企業,壯大市場經營主體。鼓勵各區、開發區、各有關部門、企業和自然人,以各自的產業基礎、行業優勢和社會網絡優勢投資組建具有發展前途的會展業經營公司和會展業服務公司。
(二)積極引導和鼓勵國內外會展企業到武漢設立會展機構或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會展業公司到我市興辦合資、獨資企業,單獨或與我市會展企業聯合舉(承)辦各種會展活動。
(三)運用市場機制,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在我市會展業發展初級階段,要根據我市的產業優勢和區位優勢,對已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的會展進行培育,使其成為品牌會展。注重會展題材的研究和優選,對好題材的會展進行超前策劃和聯合開發,對品牌效應較好的會展的經營權可依法進行拍賣或轉讓。
(四)加強相關行業合作,建立戰略聯盟。鼓勵與會展業相關的物流、飯店、餐飲、旅游、運輸、廣告、報刊、禮品、保險、通訊等行業發揮各自的優勢,與我市會展企業建立合作關系,延長會展產業鏈,營造互動共贏的局面。
(五)不斷提高會展服務質量。會展企業要在服務理念、服務的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上努力與國際接軌,逐步形成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的服務運作體系。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優化創業環境
(一)設立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大力促進會展業發展。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由政府主辦的會展經營權拍賣或轉讓收入、國內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贊助等組成。重點用于支持引進國內外大型知名巡回會展、與武漢支柱產業關聯度高的專業會展,補助會展人才專業培訓,獎勵先進會展企業和引進大型會展的中介人。
(二)加大會展宣傳力度。對于我市舉辦、來我市舉辦的大型會展和知名專業會展(由市會展業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市屬宣傳媒體要優惠提供一定數量的電視臺重要廣告時段、主要報刊版面和免費在主要報刊上登載會展倒記時專欄;為推進會展業的發展,我市主要報刊、電視臺、電臺開設專欄、專題節目,宣傳會展知識,傳播會展信息,推介品牌會展,擴大會展業的影響,使全體市民都來關心和支持會展業的發展。
(三)減免收費,降低辦會、辦展成本。堅決制止以各種名目對會展企業和主辦機構舉辦會展的亂收費,力爭將我市對會展企業的各項收費降到同類城市最低水平。
1.對未經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的會展收費項目應堅決予以取消,對雖經批準,但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精神的會展收費項目,應立即予以清理并暫停執行。當前應暫停的收費項目為:市工商局展會登記費及展位管理費。
2.展覽場館經營單位應對會展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并嚴格按照合同范圍收費,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積極支持在我市舉辦的大型會展和符合我市產業發展的專業會展,優先安排舉辦時間,并以優惠價格提供會展場地。
3.任何部門、單位不得以掛名的方式向被掛名的單位收取冠名費、管理費等。
4.各有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能積極為會展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并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對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單位及個人堅決予以查處。嚴禁將行政職能范圍內的工作轉移至下屬事業或企業單位在會展中搞有償服務。
(四)人事、勞動保障等部門要研究和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引進國內外高素質會展專業人才落戶武漢,參與武漢會展業發展;鼓勵我市大專院校因地制宜開設會展專業課程和會展專業培訓,為我市會展業發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證。
(五)建立會展業綠色通道。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管管理局要及時對運輸展品的貨車以及參展車輛免費辦理車輛通行證,保證展點周邊道路暢通和運輸展品車輛需要。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武漢海關等部門,在展品進境時,憑《ATA 單證冊》或會展舉辦單位的保證函優先、快速辦理通關手續。
(六)完善硬件設施。根據我市會展基礎設施嚴重不足的現狀以及我市會展業的發展趨勢,市有關部門要科學規劃會展發展設施,在對全市會展場館建設進行合理布局和功能分工的基礎上,新建大型會展場館。同時,不斷完善會展場館服務設施以及與展館相配套的酒店、公共交通和運輸設施。
武 漢 市 人 民 政 府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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