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關于推進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5-07-05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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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關于推進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07]307號)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為進一步規范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和藥品收支
南京市政府關于推進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寧政發[2007]30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和藥品收支行為,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確保臨床用藥安全有效,減輕患者藥品費用負擔,鞏固和擴大我市“藥房托管”工作成果,探索藥品購銷體制改革的有效途徑,現提出推進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深化我市“藥房托管”工作,積極推行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探索實行醫藥分開改革和建立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構建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促進市屬三級醫療機構又好又快發展,為建設和諧南京努力創造良好的醫療衛生環境。
二、原則和目標
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統一、規范、高效原則;堅持質量保證、價格合理、有序競爭、讓利于民的原則。
通過推行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努力實現政府主導地位更加突出、藥品購銷行為更加規范、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的藥品購銷新機制,實現“防腐、惠民、增效”的目標。
三、基本模式
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的基本模式是:政府主導、集中托管、統一收支、全程監管。
(一)政府主導。南京市推行藥房托管協調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市協調小組),是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藥品集中托管工作的決策、協調和檢查指導。
市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根據市協調小組的工作意見和要求開展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南京市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辦法》、《南京市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管理辦法》、《南京市三級醫療機構藥品收支管理制度》、《南京市三級醫療機構藥品購銷信用結算辦法》、《南京市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制度,并協調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發揮政府主導作用。
市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和要求對改革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
(二)集中托管。成立南京市藥品集中托管中心(以下簡稱托管中心)。托管中心經政府主管部門授權,根據相關管理制度,組織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網上采購活動,并積極探索實現大宗藥品由生產企業定點生產,物流(藥品經營)企業統一配送,減少藥品流通中間環節,降低采購成本。
托管中心在市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的領導和監督下開展工作,并接受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市屬三級醫療機構參與制訂各項工作制度和采購活動,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選購藥品,具體負責編制采購計劃,驗收、保管、儲存和銷售藥品。
(三)統一收支。實施《南京市三級醫療機構藥品收支管理制度》,實行醫療機構藥品收支納入托管中心設立的專門帳戶集中管理,實現購藥貨款向供貨方統一結算。逐步推行現款現貨交易,提高交易雙方誠信度,降低交易成本,維護當事各方合法權益。
(四)全程監管。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實現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儲備、使用、結算等各個環節運行公開、透明,全程陽光操作。建立網上監管平臺,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數據快速檢索,開展購銷態勢實時分析,監控藥品使用情況,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形成長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四、實施步驟
集中托管工作遵循積極、穩妥、有效的原則,分段實施、分步推進。
(一)宣傳發動階段(07年12月中旬--12月底)。完成各項方案、規定、制度、辦法的制定;召開全市直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會議,全面動員部署;組織市直屬三級醫療單位進行宣傳發動,開展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工作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07年12月底--08年一季度)。確定市屬三級醫院用藥目錄,組織供藥企業參與集中采購活動,組織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實行收支集中管理,并通過監管,確保采購活動公平、公正、公開。
(三)鞏固提高階段(08年一季度--08年底)。市藥房托管工作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廣泛聽取醫院、患者、企業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完善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是我市“藥房托管”工作的進一步深化,各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屬三級醫療機構一定要從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構建和諧社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要求出發,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穩步推進,把工作做細、做實、做出成效。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改革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在市協調小組的領導下,各成員單位和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工作措施;市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各階段、各環節工作的相互銜接、有序推進。
(三)嚴明紀律,加強監督。集中托管工作要堅持公開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嚴禁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借機從中牟利。對違反《南京市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監督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市各相關部門和醫療機構要通力合作,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單位和領導要給予表彰;對不按規定要求落實的單位,要對單位和領導通報批評,確保市屬三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托管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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