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慶一女子在某婚紗店交了3500元定金之后,因為懷孕決定不拍了,想要退還定金,但是婚紗店不予退還。女子一氣之下,剪壞了近32件婚紗,價值近7萬元。事發之后,關于賠償問題,店主陳女士希望協商解決,但女子不愿意。店員只能報警了,交給警方處理了。
人在極其憤怒的時候,身體會分泌各種激素,一般人會心跳加快,血壓升高,導致情緒不受控制,就可能會作出沖動甚至是出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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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慶一女子在某婚紗店交了3500元定金之后,因為懷孕決定不拍了,想要退還定金,但是婚紗店不予退還。女子一氣之下,剪壞了近32件婚紗,價值近7萬元。事發之后,關于賠償問題,店主陳女士希望協商解決,但女子不愿意。店員只能報警了,交給警方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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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婚紗照定金不退合法嗎?
1、雙方簽訂了合同,但合同上沒有注明商家需要承擔的責任
這種情況下,定金可以追回。因為不注明商家責任的合同屬于霸王合同是不符合相關法律規范的,消費者可以撥打消費者權益電話( 12315
)或者找當地工商局尋求幫助,追回定金。
2、雙方簽署的合同沒有問題
如果是商家方面的原因導致原計劃的拍攝內容和流程出現問題,這種情況屬于商家違約在先,可以要求商家賠償兩倍的定金作為補償的。
如果是消費者個人原因要終止合同,這種情況消費者要承擔主要責任,商家是有權不退回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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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合同沒問題,定金本就不該歸還;如果合同有問題甚至沒有合同,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
而這位女士的行為確實令人不能理解,到底是被憤怒沖昏了頭腦,還是蠻橫任性,不講道理。不僅3500追不回來,還顯得自己沒有涵養,最主要的是要倒賠好幾萬,甚至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怎么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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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我國《刑法》規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能體諒的是,作為孕婦情緒波動可能比較大,作出不理智的行為,但無論是誰,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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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給我們的警醒是“做任何事情,三思而后行呀!不要因為一時的憤怒,作出后悔的事情,不僅給自己和別人增添煩惱,還需要付出相應代價”。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帶來的震驚!重慶女子怒剪近7萬元的婚紗,因為婚紗店不退還3500元定金?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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