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協議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 ,顏色為 色,車牌號為 ,必須使用 號汽油。
第一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 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收回。車輛租賃押金 元,月租金: 元計人民幣 元。承租方接車時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當月租賃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提供狀況良好、設備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承租方指定駕駛員)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發動機與變速箱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不得超過3日。)
6、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通知出租方。
7、必須承擔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為了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并承擔4S店對車輛免除保修期內的后續保修費用(包括車輛自然)
8、您使用的燃料必須是97#無鉛汽油
第四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租金。承租方所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3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五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
2、承租方租車時須交納押金及交通違章保證金共計4000元人民幣,租車結束在15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問題及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六條 車輛保險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車輛保險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4、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后,出租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九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將車輛開指定區域的。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以上須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簽章):
出租方(簽章) :
承租方地址:
出租方地址:
承租方電話:
出租方電話:
承租方指定駕駛員:
經辦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租賃車輛交接單
車牌號: 合同號:
承租方情況 |
姓 名 |
|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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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 手 機 |
|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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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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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 手 機 |
|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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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姓名 |
| 駕駛證號 |
| 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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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交接情況 |
起租時間 | 月 日 時 | 起始公里 |
| 應還車時間 | 月 日 時 |
行車去向 |
| 還車公里 |
| 實際還車時間 | 月 日 時 |
| 租 出 | 歸 還 |
| 租 出 | 歸 還 |
各 種 證 件 | 行 駛 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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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牌照(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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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路費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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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卡(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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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維修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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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 污 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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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 況 | 左前大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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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儀表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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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前大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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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刮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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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前小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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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后保險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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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前小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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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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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前轉向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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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煙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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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前轉向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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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 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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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反光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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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 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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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反光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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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放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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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后轉向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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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腳 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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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后轉向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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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煙灰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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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后剎車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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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 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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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后剎車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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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柵 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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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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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內反光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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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車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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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動機工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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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霧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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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調工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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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用 工 具 | 千斤頂一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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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輪胎扳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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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一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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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螺絲刀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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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胎一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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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呆扳手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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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匙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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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障警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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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字 | 承 租 方 |
| 還 車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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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租 方 |
| 驗 車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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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證件、車況、備用工具好的在空格上打“√”,無或損壞打“×”;
2、承租方如變更地址、聯系方式須及時通知出租方。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油表克度_______乙方確認簽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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