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兩年后是不是會自動離婚1、夫妻分居兩年不會自動離婚,離婚只能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才會準予離婚
一、夫妻分居兩年后是不是會自動離婚
1、夫妻分居兩年不會自動離婚,離婚只能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才會準予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或者與他人;
(2)實施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分居兩年還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1、既然分居那么長的時間,在法院上是屬于離婚事實的,如果是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起訴的,一般的話只要是有分居在兩年的證據都是會同意的。
2、訴訟外調解,也稱訴前調解、行政調解,是指對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先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這里的有關部門,是指法院以外的有關部門,包括當事人所在單位、婦聯、基層調解組織和行政主管部門。
3、訴訟外的調解不是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必經程序,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也不是離婚的必經程序?;橐霎斒氯丝梢宰杂蓻Q定是否先經過訴訟外的調解程序,經過哪個機關調解。訴訟外調解不影響婚姻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對訴訟外調解必須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對婚姻當事人進行強迫調解。
4、由于有關部門對婚姻雙方當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對癥下藥,在實踐中對及時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婚姻家庭糾紛,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起著積極作用。而且在訴訟外調解中“有關機關”不是裁判機關,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性不強,可以做到不進一步傷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關系、消除對立情緒,所以易為當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當事人輕率離婚,或者促使雙方達成。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分居兩年僅僅是分居離婚的條件之一,此時還需要滿足其他的條件,那么法院才會依法判決夫妻離婚。但無論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夫妻都是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系。而通常法院判決夫妻離婚的都是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詢律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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