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使用土地時國家會根據土地的種類來規定一定的時限,那么我們的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辦?
我們在使用土地時國家會根據土地的種類來規定一定的時限,那么我們的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辦?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一.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的?
1.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自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起計算。住宅用地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娛樂用地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2.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辦?
1.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在一般情況下,政府應批準續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政府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外,對申請續期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得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40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這就是說,國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同時,也無償收回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整理的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辦?相關法律知識。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