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有備無患,有些事情還是早早的了解過程會比較好,我們生活中總會有各種不同的糾紛,合同、醫療、情感。而我們常會遇到的就是合同方面的,因為工作是人生一個重大板塊。
俗話說有備無患,有些事情還是早早的了解過程會比較好,我們生活中總會有各種不同的糾紛,合同、醫療、情感。而我們常會遇到的就是合同方面的,因為工作是人生一個重大板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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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算勞動糾紛
勞動糾紛是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勞動權利義務有關的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勞動糾紛流程
從流程上講,勞動糾紛分三步走:一協商二仲裁三立案。 如果遇到勞動糾紛,第一步就是要跟所屬單位盡量達成和解。要是和解不成,勞動者應尋求單位工會的幫助。
如果雙方調解不成功,第二步就需要進入勞動仲裁過程。這個時候,勞動者應準備好具有客觀性、相關性、合法性的各類證據,比如勞動合同書、聘任書、協議書、單據、傳單、信函等,還有物證及視聽資料。拿著這些證據到單位注冊地所屬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除拖欠工資外,所有勞動糾紛都應先接受仲裁,如不服仲裁,才可以進入法院的立案過程。工傷醫療費、勞動待遇、賠償補償金等勞動糾紛問題,在證據確鑿且符合規定金額數目時,將采取“一裁終局”的形式,也就是說,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就有了法律效力,當事人對仲裁的裁決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糾紛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或向法院起訴,完全交由勞動仲裁部門處理。
三、勞動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程序
2、申請調解
3、申請仲裁程序
4、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83條,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于勞動合同糾紛怎么處理流程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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