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無力償還,沒有能執行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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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院會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申請人發現對方有財產的時候,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通俗來說就是這次終結了,以后發現對方有財產,隨時可以追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 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并經院長批準后,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原問題:《欠款人敗訴后沒有能執行的財產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0 10: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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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合作,無力償還
欠債人無力償還通常有如下處理方式:1、與欠債人協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欠債人或許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訴,對欠債人來說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3、實在無錢可還,即使打贏了官司,法院執欠債人無資產有住房公積金能執行嗎
住房公積金能否被強制執行,我國現有法律缺乏明確規定。但是根據法理,公民住房公積金滿足被申請執行的財產范圍,當屬于可強制執行財產。 理由如下:1、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財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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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