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私自占有單位住房,可否起訴收回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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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般來說,房產糾紛大多是民事案件,屬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圍,少數屬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圍。但也有些房產糾紛并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圍,應由其他部門來受理。因此,在提起訴訟前,當事人首先應對自己的房產糾紛性質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屬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圍,以免無功而返。具體地講,以下房產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凡以房產為標的買賣、租賃、典當、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設計、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間、使用、轉讓、確權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將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二、單位之間因行政調撥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糾紛,不屬法院受理范圍,當事人應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解決。因歷史原因由行政劃撥房屋使用權的,現房屋產權人要求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確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三、單位分配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而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除名、開除的,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四、因單位內部分配公房使用權而產生的糾紛,如果是單位職工對單位分房決定有意見的,不屬法院受理范圍,不能向法院起訴;如果是受配人分得新房又無理占住舊房或非受配人以單位分配不合理為由而強占公房,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五、因違章建筑引起的房產糾紛,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應由行政機關受理,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為標的發生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鄰里的鄰里糾紛可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六、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執照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引起的糾紛,一般應由原告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七、有關私房落實政策的案件,如私房在改造中的問題,建國初期由有關部門代管的房產問題,落實華僑及港、澳、臺胞私房政策的問題等,原告應向當地落實私房政策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解決。但有關部門按私房落實政策先落實了房產,后又撤銷的,當事人對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原問題:《關于企業職工多占住房能否起訴的相關法律依據》回復于 2022-11-16 23: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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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職工福利房,職工未享受房改房貼,單位有權收回嗎?
看你所在的當地政府對購買福利房是如何規定的,同時還要結合該單位根據當地政府的政策制定的房改方案(該方案應當是經單位被轄政府批準的)予以考慮.應該是有權收回的.不過也不是無償收回的.必須給予你們補償. 原問題:《單位有權利收回福利房嗎》請問單位沒有給職工交住房公積金怎么辦?
這種情況下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的監察大隊進行舉報宅基非法被人占有,怎樣收回?
我家的房被我一個叔伯叔叔倆占了20多年,他們當初是趁我家沒人撬門進去的,我父母看他家沒地方住就讓他們住,結果他們一直住了二十多年,沒給過一分錢,還不理我父母很多年,現在他們兒子大了想結婚,要拆房蓋房子。我家持有1990年的宅基地證和大隊批示破產企業職工住房
1.關于破產企業職工住房處理原則的規定。根據《若干規定》第81條規定:“破產企業的職工住房,已經簽訂合同、交付房款,進行房改給個人的,不屬于破產財產。未進行房改的,可由清算組向有關部門申請房改事項,向職工出售。按照國家規定不具. 原問題:《單位職工工傷死亡,家庭成員無任何經濟來源。可否向單位耍求,安置其妻上班?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視同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如符合上訴規定,經認定為因公死亡,可以得到: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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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