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搬遷東莞調崗工廠上班,我不接受崗位調整,目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給予相關經濟補償金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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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從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有以下幾種情況:一、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協商一致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可以調整工作崗位。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對不勝任工作的勞動者進行培訓或調崗。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不經培訓,直接調整適合勞動者工作的崗位。如果勞動者拒絕的,則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三、基于用人單位內部管理規定,對勞動者職務晉升時,有可能會發生調崗的問題。比如:《勞動合同法》約定,勞動者從事業務經理工作,那么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就是業務經理。如果該勞動者晉升為業務總監,則發生了調崗的問題。此時一般勞動者都不會拒絕,因此此種情形嚴格來講,就屬于雙方協商一致。四、基于用人單位內部機構調整等原因,需要調整勞動者至新的崗位上工作。這又分為幾種情況:1. 某一崗位的人員出現空缺,需要補充人員。用人單位將勞動者調整至新崗位。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變更《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2. 由于用人單位內部機構調整,導致某一部門或崗位被撤銷,此時,屬于勞動合同簽訂時的事項發生重大變更,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協商調整工作崗位,如果勞動者拒絕的,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以上分析,對于第發生第二種情形、第四種第2項情形的,如果用人單位解除了雙方的勞動合同,則勞動者有權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發生第四種第1項情形時,如果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拒絕工作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則該行為違法,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當于雙倍補償金的賠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如上,不再重復。 原問題:《公司要調崗我不同意,就要解除我的勞動合同,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27 23: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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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崗咨詢 公司崗位調整,把我調到其他部門,我被迫簽字去了,現崗位的與前期表述不一致
公司調崗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何況你在值班經理崗位上干了八年了。問題是:1、把你從值班經理調成服務員,象是降級了啊!2、調成服務員,薪資待遇也會降低吧!3、公司這么做,是效益不行了還是你個人表現不好,要多加分析。 原問題:《調崗 公司要把我調到調崗我不愿意,公司拖著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
從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有以下幾種情況:一、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協商一致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可以調整工作崗位。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對不你好,和單位有點糾紛,公司因內部調整,要取消我現在的崗位,把我調去別的崗位,變相辭退我,我不同意調崗,說要算我曠工
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沒有約定明確的崗位工作,現在調動的崗位工資有變化嘛?具體可以點擊我頭像詳細溝通案情,然后再給你建議你下一步要怎么走比較好合法調崗工作地點調整
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單位可以調整工作崗位,比如員工生病后不再適合從事原崗位工作,比情況下雖然屬于勞動合同變更,但是不違反法律規定。工作地點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具體的地點,公司可以在約定的地點之間調整,此種情況下不屬于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崗位不變,工作內容變化算調崗嗎
您好。若勞動合同約定了具體地點的,則屬于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勞動合同,需支付3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若工作地點只約定了本市的,變更工作地點對您的生活產生實質不利影響的,一般用人單位也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沒有購買社保,您也可以此為由辭職,用人單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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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