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干了一個半月左右,沒有跟我簽勞動合同,且辭退我。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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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答,一個月后天數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法律依據:依《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原問題:《沒簽合同做了一個多月被辭退怎么要求賠償?》回復于 2022-08-23 08: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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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三個半月公司辭退沒有勞動合同
展開全部協商不成 搜集在公司工作的證據 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投訴主張如下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您好,請問公司以我遲到為由辭退我,沒有跟我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
你好,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從2008年1月開始,違法不簽合同單位須付雙薪。即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支付雙倍工資并補繳保險,否則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局監察委員會投訴解決。 原問題:《如果公司有規定遲到3天可以辭退的話,就是我做了五個月,公司沒有跟我簽勞動合同。
1.收集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譬如工卡,打卡記錄,email來往,或是員工飯卡等。還有是證明你入職時間的證據。2.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給公司,最好是掃描了email發送,提出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對方沒有跟你簽訂勞動合同,沒有按勞動法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入職一個半月,沒有簽勞動合同,公司那邊單方面暫停工作
需要律師解決什么問題。選擇我的服務詳細咨詢你好,我在公司干了半個月,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沒有底薪,然后現在無故辭退,做過的單子錢也沒有發
收集以下能證明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1)工資卡、工資存折、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4)勞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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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