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我來上班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我現在干了三個月要辭職,公司不讓走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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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被公司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當然應該有經濟補償或賠償。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條和第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包括的內容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加付賠償金。 原問題:《我與工廠簽定一年的勞動合同,但我現在只上班三個月工廠無故辭退我,請問我該怎么要求賠償。》回復于 2022-08-27 17: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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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進了廠沒簽勞動合同,現在我不干了老板不給錢也不讓走
1,沒有勞動合同的,你需要搜集證明材料,如工資卡,考勤卡之類的,作為證據向當地勞動保障局投訴,要回你的工資 2,沒有簽訂合同,你可以從入職次月起,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工作每滿一年的,需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未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在廠上班,試用期辭職公司不讓走怎么辦
合同與勞動法規相抵觸的話,勞動法優先,你仔細看一下勞動法詳細條款。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問題:《試用期內辭職老板不讓走怎么辦》公司剛和員工簽了5年合同,現在就不讓員工干了,這種員工怎么維護自己的權益
1、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決定辭職就沒有無法辭職的情況,無論競業限制還是培訓期服務期未滿,競業限制除非你收取了對方給你補償金,否則無法限制你的自由,即使你收了補償金,產生竟業禁就是在工廠上班,給我換崗位我不愿意做,辭職也不讓走
公司無權在任何理由的情況下,隨意單方地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如果你想辭職,可以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為由提出辭職索取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就是未成年口頭辭職老板不讓走
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30天時間到了,無論單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勞動者都可以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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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