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機修工8月3o號簽的勞動合同九月一號叫我轉崗位?我不同意就請退是不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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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原問題:《我在單位是機修工,而且簽了合同。現單位安排我做別的事,我不同意,想辭職。請問能得到經濟補償嗎?》回復于 2022-11-02 06: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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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和裝修公司最開始簽的合同是五月一號到九月一號
這都是在裝修完成后,包括開關,燈具,潔具,櫥柜,木地板等,說白了就是裝修公司所有活干完了才會簽定完工協議..此油漆工之所以這樣叫你簽定交工協議,那是因為裝修公司都是這樣的,在工程未完工的情況下,所有工人是不能結算的.只能拿到一大半的錢..簽今年57歲,現經理崗位,公司勸內退,不同意,就沒有管理崗位了,怎么辦?
如果你不同意可以跟老板溝通一下,如果老板不支持你,那么還是服從吧。如果不服從單位安排,根據勞動法是可以辭退你的,并且不會得到賠償。如果想干就得服從安排,否則就辭職吧。各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如果都不遵守,那不亂套了?只要公司的做法不違法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被告知轉簽用工單位,不同意也沒補償
用工單位通知你不再續簽,作為派遣用工,如果你的派遣公司沒有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就無法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離職的經濟補償,如果勞務派遣公司也通知過,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均可前往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派遣”一詞并不適用于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我就是想問一下,沒有簽勞動合同,然后我需要我離職,老板不同意,不能走嗎
沒有簽勞動合同,那他有沒有幫你交社會保險,如果都沒有,提前3天遞交辭職報告 如果有交社會保險,提前1個月交,如果不收,就用中國郵政EMS寄給他(法律上只承認中國郵政,其他快遞不承認的),記得寫清楚,你寄的是辭職報告,這樣到時間你就可以走了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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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