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是固定工時8:30-18:00,后來公司讓我們簽了職務變更協議,改為不定時工時,當時簽的時候說上班時間不變。今天突然通知要改為6:00上班,沒有和我們協商過,這是不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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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定是8:00上班 現在要求7:45之前要打卡 否則要扣kpi獎金 這是合理的嗎
建議:搜集證據后,提請當地勞動監察機構仲裁。如果你還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陳海陽律師團隊網首先說明不合法。1、8點上班,卻要求工人7:45前必須完成打卡,換而言之7:45就必須出勤,屬變相加班,克扣勞動者。2、請假的時間用加班補不妥,因加班我們公司準備把現公司注銷了,讓我們簽新公司,說如果不簽,就算我們自己離職的(也就是沒有賠償)。請問,這個我們要怎么辦啊?
建議你們繼續按照公司平時的上班和考勤的制度,按時上下班打卡。只要有上班考勤記錄,公司就應該給你們繼續發放工資。如果公司無故克扣和拖欠工資的,你們可以立即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按勞動合同法向你們支付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你好!我們公司準備入職時和公司簽合同,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但是目前我們每周工作6天,面試時和我說8:00-17:00,和我說因為中秋比較忙17:30下班(公司改工作時間不支付加班工資),現在中秋已過,老板要求工作時間8:00-17:30,不認賬了之前說的話,但是合同簽的是每周不超過40小時,這個怎么辦
這屬于中國特色…… 你們可以有效工作時間八小時,剩下的就……你懂的。不過嚴格說,期間應當規定有效的休息時間,依舊可以確保只工作八小時的。如果真的違反,那就偷偷收集證據,等準備辭職時,再一并向老板要求加班費吧。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有疑問乙方,公司剛開始說每天底薪60,簽了合同后才知道是按折合工時來算,按工作的量折合工時,我是暑假工
樓主,按這個仿照修改一下,就可以用了。最 新 勞 動 合 同 書甲 方:注冊地址: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電 話: 傳真:乙 方: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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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