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一個服務主體工作了16年多,但是合同簽訂了幾個不同的子公司,這個工齡是有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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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單位說你不能勝任工作是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的,不能隨口說說的,如果單位沒有有效證據證明你不能勝任工作,那么單位就不能單方面調崗,更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退一步講,即使你不能勝任工作,也應當是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由你自己提出辭職。單位以你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按照你滿半年不滿一年的工齡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的,而且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或者額外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代替提前通知。你自己千萬不要提辭職,那樣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單位沒有證據證明你不能勝任工作而強行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單位是違法的,你可以依法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滿半年不滿一年的工齡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二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原問題:《你好,我在公司簽訂了5年的合同,工作了8個月,公司突然說我不能勝任這份工作,要求給我調崗,我不同》回復于 2022-11-24 04: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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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簽勞動合同,怎么把以前的工齡轉入新公司,就是原工齡與新工齡合并,不是社保工齡,是工作工齡,以后仲裁時能有效的,
如果與上一次簽合同的公司,簽訂了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者單位要求勞動者從原單位離職后,再和新單位簽勞動合同。 那需要先對原單位的工齡進行補償,如果沒有協商補償,進入新單位后,原單位的工齡是不累加的。 新單位與原單位有無關聯關系 不給補償,直么司變更換主體,工齡延續協議有效嗎
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則工齡應該連續計算,這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用人單位發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單位可依據起實際情況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解除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 公我租了一個店鋪,但是是三兄弟合伙買的,簽合同是跟占股最大的房東簽的,這份合同有效嗎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你們的轉租合你好!我想問問我和湖北一家法律咨詢服務公司簽訂了維權合同,但是維權服務費的收款人是個人,這個合法嗎
樓上二位所言有差。你拖走他東西,他報警是沒道理的。因為辦公用品不屬于不宜保存的物品,所以這可以適用質權的規定,雖說你們沒有訂立任何協議,但是他之前的意思就是這樣。當然現在你要去派出所說清楚。如果涉案金額比較大,最好找個律師。 原問題:《法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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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