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公司終止合同,重新改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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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公司不簽合同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終止糾紛
1.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2.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以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如降職降薪、異地遠調等)續簽,而勞動者不愿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3.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以勞動糾紛,合同到期,公司單方面終止合同
1、首先不管合同什么時候到期,你工作到什么時候,公司就應該給你買三金到什么時候。關鍵是如果你就這一點去仲裁,恐怕過了仲裁的時效性。仲裁法有規定,提起仲裁的時效按照“你知道或是你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的一年內”,你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犯都超過公司被收購了,公司要重新簽合同,員工不打算簽有沒有賠償?
一、改簽合同問題,原則:1、勞動合同簽訂后不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變更合同。2、公司收購不能作為企業變更合同的理由。公司被收購導致公司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東等事項,不應影響原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發生合同或者分立等我和公司簽了終止勞動合同證明,里面有一條與公司沒有任何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到期后簽定了經濟補償協議并注明本員工與公司再無經濟與責任的糾紛,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其他勞動爭議,在勞動仲裁時效內,勞動者仍然可以依法提出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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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