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增加附件協商不一致,單位會怎么處理員工
相似問題解答
單位員工辭職,工作量分給其余人員,但是薪資沒有增加,單位是否違法
不違法。在工作期間內,工作量的大小是由工廠定的,勞動法只保護在超出工作時間和不給工人工錢的范圍內有效。如果是屬合理的工作內容和工作量,不應該拒絕;如果增加的工作量明顯超出了與員工約定的工作范圍或工作量,則可以拒絕。法律分析目前勞動法對于工作員工手冊與勞動合同公司不一致,曠工扣工資,怎么仲裁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只規定了寒暑假、事假、病假達到一定條件不能休年休假,產假不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的不能享受年休假之列,所以單位的《員工手冊》中關于缺勤超過15天不能享受年假的規定的違法的,排除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無效的。《職工單位未和員工鑒定勞動合同 半年后辭退員工 員工該如何維權
公司根本沒有和員工簽的合同要辭退員工,是違法行為,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雙倍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請問下單位強迫員工寫離職手續怎么處理
公司強迫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動者可以拒絕寫辭職申請書,如果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的行為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被迫辭職,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