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向破產企業的投資能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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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被執行人進入破產程序后,不能再執行其債權。而且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同時,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第十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原問題:《被執行人進入破產,能否執行其債權》回復于 2022-12-09 07: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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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的企業年金能否執行扣劃
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于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 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強制執行時,能否追加被執行人的兒子
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那就可以追加被執行人。但一般來說很難追加的 原問題:《強制執行可以追加被執行人嗎?》法院查封的財產不是被執行人的,被執行人能否幫別人提出執行異議?
可以提出 經過對案外人異議的審查,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理: (1)案外人異議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異議,繼續執行。案外人提出異議的事實和理由經審查后不能成立,或案外人提出異議的事實理由不充分的,經人民法院向其告知審查情況后又不請問,擔保人、第三方抵押人就破產企業擔保債務是否停息問題,在企業破產前銀行起訴,法院判決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其后該企業被法院裁定破產,銀行申報了全額債權,現作為擔保人可以向執行局提出以銀行申報的債權為限的執行異議嗎?
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法院依據原告的申請,依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凍結了被告的財產。后第三人美味食品廠為被告提供擔保,法院依據第三人提供的擔保解除了對被告的財產保全措施,法院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貨款30萬元,判決中未確定擔保人即第三人美味食品廠承擔責任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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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