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7-05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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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
經營權
巡游
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瀘市府發[2016]53號)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地推
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瀘市府發[2016]5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鼓勵創新,促進轉型,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第七屆人民政府94次常務會審議通過,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和 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決勝全面小康、建成區域中心”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的基本思路,推進出租汽車行業結構改革,切實提升服務水平和監管能力,努力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乘客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社會公眾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堅持改革創新。抓住實施“互聯網+”行動的有利時機,堅持問題導向,促進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轉型升級,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推進兩種業態融合發展。
堅持統籌兼顧。統籌公共交通與出租汽車,統籌創新發展與安全穩定,統籌新老業態發展,統籌乘客、駕駛員和企業的利益,循序漸進、積極穩慎地推動改革。
堅持依法規范。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強化法治思維,完善出租汽車行業法規體系,依法推進行業改革,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堅持屬地管理。各區縣是屬地巡游車和網約車管理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實施屬地內巡游車和網約車的行政審批許可、行業穩定、安全監管、服務質量、行政執法等全面的管理和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指導、協調全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和改革工作。
二、明確出租汽車行業定位
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出租汽車服務主要包括巡游、網絡預約等方式。出租汽車企業是出租汽車經營服務、安全生產、服務質量管理的責任主體,承擔企業主體責任。各區縣在交通運輸體系發展中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優化城市交通結構,鼓勵綠色、低碳出行,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車,鼓勵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要統籌發展巡游車和網約車,實行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為社會公眾提供品質化、多樣化的運輸服務。要根據區域特點、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車發展定位,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規劃發展出租汽車,把握出租汽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
三、深化巡游車改革
(一)改革經營權管理制度
1.明確出租汽車經營權管理責任主體。落實國家和省政府關于簡政放權的改革精神,依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經營權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14〕103號)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出租汽車屬地管理原則,各區縣是本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的管理和責任主體,負責區域內出租汽車經營權許可工作,其中,江陽區、龍馬潭區范圍內的行政許可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納溪區、瀘縣、合江、敘永、古藺縣由本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具體包括新增出租汽車運力和經營權到期后重新配置或延續經營等審批事項。各區縣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出行需要,按照出租汽車功能定位,制定轄區內出租汽車發展規劃,并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方案和審批情況報市人民政府備案。方案內容應包括新增運力或到期出租汽車經營權數量、經營期限、經營模式、聽證會議紀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維穩工作預案和維穩承諾等。各區縣要對轄區內現有出租汽車經營權使用情況進行清理、規范,對經營權到期后仍未處置的,要制定相應處置方案,妥善解決涉及經營權的相關問題。要規范轄區內出租汽車經營秩序,確保行業穩定。
2.實行經營權無償使用和期限制。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凡新增經營權或經營權到期處置的全部實行無償使用。至2016年7月1日未到期的經營權,經營權剩余使用期限內按無償使用原則免收經營權使用費,對已收取2016年7月1日以后的有償使用費全部予以退返。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和到期出租汽車經營權處置一律實行期限制,不得實行無期限制。經營權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3.規范經營權使用行為。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既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在經營期限內需變更經營主體的,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條件和程序變更手續。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經營權,出租汽車企業私下炒賣和擅自轉讓出租汽車經營權的,依法收回該經營權。
4.完善經營權配置管理制度。各區縣要建立完善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對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以及經營權期限屆滿的,按有關規定收回經營權。
(二)健全利益分配制度
1.理順駕駛員用工關系。出租汽車經營者要理順與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用工關系,并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經營合同。
2.規范承包經營方式。采取承包經營方式的承包人,應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按規定注冊上崗并直接從事運營活動。
3.改革利益分配方式。企業要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技術不斷推進更為合理的利益分配模式,要與承包人、駕駛員共商,逐步建立更為明細、可操作性的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分配合理的經營模式。
4.完善承包費和定額任務的調整機制。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和定額任務。一是建立承包費和定額任務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在運價變化或市場經營狀況發生較大改變時,由利益方提出調整要求,利益各方應進行協商,根據商定情況調整承包費和定額任務標準。二是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協調作用,適時測算經營成本,認為有必要調整的,組織利益各方平等協商。
5.保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一是要保障駕駛員取得合理的勞動報酬,完善駕駛員社會保障;二是暢通駕駛員利益訴求渠道,讓駕駛員積極參與行業發展建議、經營模式、利益分配模式調整等工作,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三是嚴禁出租汽車企業向駕駛員收取高額抵押金,對現有抵押金過高的要降低。
(三)理順價格形成機制
1.明確運價執行原則。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對巡游車運價逐步實行政府指導價,依法納入政府定價目錄。
2.建立運價動態調整機制。運價主管部門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運營成本、供需關系變化、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作價規則。一是適時對運價組成成本進行監審監測,為運價調整提供基礎數據保障;二是當運價制定的主要參數發生較大變化時,及時調整運價。運價的制定要充分體現出租汽車的城市公共交通功能定位,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
(四)推動行業轉型升級
1.鼓勵新老業態融合發展。鼓勵巡游車經營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簡稱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兼并、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化經營,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
2.鼓勵巡游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一是鼓勵巡游車依托網約車平臺提供網約車服務功能;二是鼓勵現有巡游車企業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三是鼓勵巡游車企業將現有巡游車轉型為網約車經營。巡游車所接入的網絡服務平臺必須是符合經營服務要求的網絡服務平臺。
3.鼓勵巡游車拓展服務功能。鼓勵和支持巡游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電召服務方式提供運營服務,可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務功能,方便公眾乘車。
4.鼓勵巡游車企業整合發展。鼓勵現有巡游車企業以兼并、重組等方式,共同組建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實行組織化管理,提高服務質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強抗風險能力。
5.加強品牌建設。鼓勵經營者加強品牌建設,主動公開服務標準和質量承諾,開展安全、誠信、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加強服務質量管理,提供高品質服務。
四、促進網約車規范健康發展
網約車平臺公司是運輸服務的提供者,應當在我市經營服務地設立服務機構,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對網約車及駕駛員的經營行為、服務質量、安全生產等與網約車營運相關的行為承擔承運人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要按照國家和省、市的相關規定及標準提供運營服務,合理確定并公布計程計價方式,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嚴禁不正當價格行為。要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防護,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合規采集、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不得泄露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所采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
提供網約車服務的車輛和駕駛員應當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的基本條件。
網約車行政許可實行分級負責。其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辦理,江陽區、龍馬潭區范圍內,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納溪區范圍內,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納溪區分局辦理;瀘縣、合江、敘永、古藺縣由本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辦理,申請人向駕駛員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初審,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組織考試并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市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時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五、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
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屬于互助自愿、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事行為,因合乘發生的矛盾和相關責任,按合乘各方的約定解決,其權利和義務由合乘各方依法享有和承擔。
合乘服務提供者應當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可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可向合乘者提供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也可向合乘者分攤部分出行成本。
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公司、合乘服務提供者不得以合乘的名義開展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各區縣負責對私人小客車合乘進行規范和管理。
六、強化工作保障
(一)完善服務設施。各區縣、市級相關部門要將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充電站(樁)等服務設施統籌合理布局,在“十三五”期間納入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認真組織建設完善,妥善解決出租汽車駕駛員在停車、就餐、如廁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在機場、車站、碼頭、商場、醫院等大型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應當劃定巡游車候客區域,為巡游車運營提供便利,更好地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
(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嚴格落實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出租汽車服務標準、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評價系統,加強對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投訴舉報、乘客服務評價等信息的記錄,作為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準入退出的重要依據,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三)依法加強監管。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經營服務和市場監督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政府牽頭、部門參與、條塊聯動的聯合監督執法機制和聯合懲戒退出機制。各區縣、市級相關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完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和管理的具體標準和細則,創新監管方式,簡化許可程序,推行網上辦理,規范出租汽車的許可和監管工作。各區縣要適時公開出租汽車行業經營、服務、管理等信息,開展出租汽車服務質量測評并向社會發布,進一步提高行業監管透明度。要建立完善監管平臺,強化全過程監管,依法查處出租汽車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和價格違法行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或煽動組織破壞營運秩序、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要按照“一牽頭,三聯動”的工作原則,創新執法方式,充分利用互聯網的功能,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擠壓非法營運生存空間,凈化出租汽車市場經營環境。
(四)強化主體責任。各區縣、市級相關部門要成立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領導機構,明確職責任務,加強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和網約車規范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事中、事后的審批、許可和監督管理。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分解任務,建立有關部門、工會、行業協會等多方聯合的工作機制,穩妥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要加強社會溝通,暢通利益訴求渠道,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對改革中的重大決策要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防范化解各類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瀘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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