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快時代的發展,許多人們開始了“內卷”,經常性的熬夜加班導致身體出現許多健康問題,那么夜間加班怎么算工資的?員工拒絕加班算曠工嗎?
一、夜間加班工資怎么算
1、標準工時制下的夜間加班
在標準工時制中,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如果安排勞動者在夜間加班,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的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 150% 的工資報酬。例如,小李的日工資是 200 元,那么他夜間加班 1 小時的加班工資就是:200÷8×1.5 = 37.5 元。
2、休息日夜間加班
若夜間加班時間是在休息日(如周六、周日),且用人單位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 200% 的工資報酬。假設小張的月工資為 6000 元,換算成日工資約為 275.86 元(6000÷21.75)。如果他在周六夜間加班 4 小時,加班工資則為:275.86÷8×4×2 = 275.86 元。
3、法定節假日夜間加班
當夜間加班處于法定節假日(如元旦、春節、勞動節等)時,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 300% 的工資報酬。以小王為例,他的日工資是 300 元,在國慶節夜間加班 3 小時,其加班工資為:300÷8×3×3 = 337.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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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一般情況下
正常情況下,員工有權拒絕加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說,加班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員工拒絕加班不算曠工 。
4、特殊情況
但存在特殊情況,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可以不與勞動者協商。比如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等。在這些特殊情況下,如果員工拒絕加班,用人單位可以按照規章制度處理,有可能認定為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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