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力公司關于印發《國家電力公司職能部門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
2025-07-0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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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力公司關于印發《國家電力公司職能部門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1999年3月10日國電人勞[1999]112號)《國家電力公司職能部門機構設置方案》已經公司黨組和總經理辦公會議討
國家電力公司關于印發《國家電力公司職能部門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
(1999年3月10日 國電人勞[1999]112號)
《國家電力公司職能部門機構設置方案》已經公司黨組和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公司人事勞動局聯系。
附件:國家電力公司職能部門機構設置方案
附件:
國家電力公司職能部門機構設置方案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加快國家電力公司實體化進程,增強經濟實力和控制力,根據國家電力公司的性質和功能定位以及第二步改革的目標,提出以下職能部門機構設置方案。
一、職能部門機構設置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
突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點,遵循現代企業的運作規律,以現代化國際一流大公司為目標。
2.原則
政企分開、轉變職能、平穩過渡、分權制衡、責權對應、精干高效、職能分解重組、職能互不交叉。
二、各職能部門的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和原則,國家電力公司本部職能機構設十六部一辦一局一中心。具體方案如下:
1.總經理工作部
協助公司領導協調公司本部日常工作;負責處理公司日常事務;負責公司系統體制改革;負責公司公共關系聯絡、形象戰略、新聞宣傳及公司本部有關具體事務的管理。
2.戰略研究與規劃部
研究擬訂公司經營戰略、發展戰略和改革戰略;擬訂電力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全國電網建設與聯網規劃;負責電力項目初可研工作;負責電力綜合性改革與國內外電力市場研究;受委托負責電力工業綜合統計與分析。
3.人事與董事管理部
負責外派董事、監事的管理與工作協調;負責各子公司、控股公司領導班子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公司本部副處級及以上干部的管理;負責后備干部的隊伍建設;組織制定經營者考核指標體系、考核評價辦法,并組織實施。
4.人力資源部
研究公司系統人力資源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指導推動電力企業減人增效、下崗分流、再就業、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公司機構、人員編制管理;擬訂公司基本工資制度并負責工資管理工作;制訂公司職工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直屬高校的管理;指導推動公司系統的多種經營。
5.財務與產權管理部
負責編制公司的財務預、決算;負責公司資產的產權管理;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公司的擔保、還貸及保險業務管理;研究提出電(熱)價政策及電價機制改革建議;負責公司本部各項代管經費的使用管理。
6.綜合計劃與投融資部
制定電力年度投資計劃和相關產業項目的投資計劃;負責電力投資項目的可研工作;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融資計劃并組織實施,統一管理公司國內外融資業務;組織制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
7.電網建設部(與電網建設分公司合署辦公)
負責公司投資電網項目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公司系統電網建設設計、施工方案優化和安全、質量管理與監督;負責三峽輸變電工程建設、組織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參與研究電網規劃。
8.火電建設部
負責公司投資火電項目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公司系統火電建設設計、施工方案優化和安全、質量管理與監督;參與研究電源開發戰略、協調解決公司系統火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9.發輸電運營部
組織實施廠網分開試點,負責公司直接投資的發輸電項目的生產管理及運營;負責公司系統的用電營業,開拓電力銷售市場;監督全國電網及并網電廠的安全、經濟運行;負責企業達標創一流工作;負責公司系統安全管理;負責協調解決公司系統電價實施、電力銷售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實施城網改造。
10.水電與新能源發展部
負責公司投資的水電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水電建設質量、安全、防汛的管理工作;參與研究、落實水電建設工程設計及施工優化方案;參與研究水電開發戰略,協調解決公司系統水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受委托負責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負責新能源的研究、建設、利用與開發。
11.農電工作部
受委托組織實施農電體制改革及農網改造;監督檢查農網改造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果及還貸;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網建設以及技術進步的政策和措施。
12.科技環保部
擬訂公司科技發展規劃、重大項目開發計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公司重大科技項目開發和技術攻關;組織對進入公司系統新技術的技術認定,提出并組織實施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負責公司系統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與管理。
13.審計部
負責公司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公司審計制度、辦法;對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進行經濟責任和資產經營責任審計;負責審計各單位的經營財務狀況。
14.法律事務部
負責公司對外經濟合同與協議的規范審查;為公司系統的有關部門和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為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咨詢;負責公司商標、商譽和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負責處理公司的法律訴訟和公司系統內其他重大訴訟案件。
15.國際合作部
負責制定公司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技術引進的有關政策、管理辦法及交流活動中的聯絡工作;負責公司對外貸款項目的國際投招標工作;負責管理公司日常行政外事活動;負責管理公司涉及港澳臺地區的事務活動。
16.離退休干部工作部
制定公司系統老干部工作規劃,指導公司系統老干部工作,并負責落實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負責公司本部離退休干部管理與服務工作。
17.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與機關黨委合署辦公)
負責公司本部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會、共青團工作;指導公司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雙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推動公司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
18.監察局(與中紀委派駐紀檢組合署辦公)
監督公司本部和公司系統領導成員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情況;協助黨組指導公司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定監察、紀檢有關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舉報、控告及重大案件的查處;負責公司糾風辦和企廉辦的日常工作。
19.國家電力調度通信中心
負責國家電網的調度運行,直接調度國家電網及有關的電廠;管理大型水電廠的水庫調度、水情測報;負責跨大區和省際間電力即期交易;負責全國中、短期電力負荷預測,編制國家電網的運行計劃;依法對全國電網實施調度管理,協調各局部電網的調度關系;負責繼電保護、調度自動化和電力專用通信業務的管理;參與電力市場運營規則的研究和策劃;負責電力燃料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三、編制及領導職數
公司本部定員為460人(不含電網建設部),離退休干部工作部、監察局的定員,按有關規定另行核批。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4名,總經理助理3名和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各1名。公司本部各部、局、中心領導職數一般為一正兩副,業務量較少的部門一正一副,業務量較大的部門也可一正三副(稱主任、副主任或局長、副局長)。
四、職能部門機構設置圖
見附圖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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