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于2022年1月1日由其他部門調我六人到消防中控室工作,定下工資為4500,由于單位調整工資,1月至8月收到工資為2500元,8份被告知取得證書的補發工資差額,未取得證書的仍按2500發放。此時有兩位同事取得證書,工資全數補足,并按4500元發放。其他四人仍2500元發放。由于疫情一直未考試,此時單位要將消防交于第三方物業管理,我們申請回原部門工作。我們六個人工作一樣,勞動量一樣,工作業績一樣。能按同工同酬向單位索要回一年的差額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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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員工工傷期間工資如何發放,工傷前其工資為計件工資?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一般來說,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關于工作的工資發放
我們也是這樣算的.下個月的就算足月,這個月多出來的按實際天數算.先用一個足月的薪水除以一個足月的實際工作天數得出每天的日薪,然后乘以多出來的那個月的實際工作天數,比如說你是15天,這樣就算出了那15天的薪水了.不是離職時給的,就是和第二個月疫情期間未足額發放工資
疫情期間公司不發工資,員工應該打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舉報電話,也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勞動保障部門的電話可以通過撥打12333來進行查詢。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你好,工傷期間公司調崗工作按勞動合同上的崗位發放工資嗎?
展開全部降職降薪調整崗位必須具有充分的理由,否則就不合法。這屬于重大勞動合同的變更。變更勞動合同主要條款須簽訂變更合同,明確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薪酬、工作地點等。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工資延時發放,可以克扣績效提成,工作一年未簽勞動合同,勞動仲裁
可以,如果對單位的薪資有不滿的事實,可以在離職后一年內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反映或投訴舉報。不簽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應該支付雙倍的工資,其他的你也可以依法主張。由于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你去投訴或仲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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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