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打工人不容易啊,一些人為了賺取更多的錢,不惜跑到國外去務工。但是,不管到哪,總會碰見一些比較坑的企業,辛辛苦苦工作到年尾,結果工資一直拖著不發,很多人就想申請仲裁。那么,涉外仲裁和國內仲裁的區別是什么?涉外仲裁申請應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這年頭打工人不容易啊,一些人為了賺取更多的錢,不惜跑到國外去務工。但是,不管到哪,總會碰見一些比較坑的企業,辛辛苦苦工作到年尾,結果工資一直拖著不發,很多人就想申請仲裁。那么,涉外仲裁和國內仲裁的區別是什么?涉外仲裁申請應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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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仲裁申請應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仲裁法關于仲裁申請的條件包括三項:
1.有仲裁協議;
2.具體仲裁請求和事實。
3.屬于涉外仲裁委員會的范圍。
二、涉外仲裁和國內仲裁的區別是什么
1.審判方法和功能存在差異
國內仲裁的審判一般遵循訴訟模式,宣讀申請、答辯、證據和質證(在這方面花費了大量時間),辯論,無論案件有多復雜,一般不超過一天。
國際仲裁的審判是不同的。在各自的開場聲明后,證人主要按照預定的程序出庭接受詢問。審判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對證人進行交叉詢問,審判通常持續幾天甚至幾周。
2.處理特殊問題的方法存在差異
在國內仲裁中,仲裁庭一般傾向于由當事人共同指定或仲裁庭委托專業機構出具評估意見,各自委托專家證人的情況相對罕見。
在國際仲裁中,經常委托專家證人向專家證人發表意見,其差異由仲裁庭決定,甚至申請人委托的專家也可能出現在一個案件中。申請人委托的專家和仲裁庭委托的專家。
3.和解和調解存在很大差異
國內仲裁庭可以自行調解,這種情況在國際仲裁中很少見到,尤其是普通法背景下的仲裁員。
4.仲裁費用的承擔方式差異很大
國內機構一般要求仲裁申請人全額預付款,然后根據裁決中的情況確定費用的承擔比例。
國際機構的常見做法是要求申請人提前支付部分受理費(相對較低)。就仲裁費(管理費、仲裁員費等)而言,一般要求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分別支付50%。如果被申請人不支付,申請人可以選擇支付,否則案件將無法繼續推進(類似于撤回訴訟)。與此機制相對應,根據仲裁規則和其他情況,申請人可以尋求中間(部分)裁決,立即申請仲裁費,申請人也可以考慮要求被申請人拒絕支付作為廢棄仲裁協議,尋求法院救濟(當然,不一定成功,取決于國家法律規定)。
5.承擔律師費的對象不同
國內仲裁一般遵循訴訟中的做法,除非合同明確規定,否則一般承擔各自的律師費。雖然一些仲裁機構明確授權仲裁庭,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它們仍然承擔。
在國際仲裁中,國際仲裁機構一般規定仲裁庭有權決定仲裁費和律師費,賦予仲裁庭很大的權利;仲裁庭一般遵循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原則,也可以廣泛考慮當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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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于涉外仲裁和國內仲裁的區別以及涉外仲裁申請應符合的要求是什么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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