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注冊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的協商后,達成如下協議內容,以便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合同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被派遣到用工單位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被派遣從事 工作,如果工作崗位變動的,甲方需要與乙方進行協商,雙方均同意后,乙方從事新崗位。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
(四)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乙方保證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工作時間制度。
(二)休息休假時間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工資標準:月工資 元,甲方承諾每月的 號前支付工資,且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發放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工資。
(二)乙方加班加點的,由用工單位及時發放加班工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先行墊付。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工作崗位的,按照同崗同酬原則執行。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 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按照當地的平均工資標準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應由乙方自行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用工單位發生工傷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及時救治,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從事工作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工作安全,乙方應主動遵守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護好自身和財產安全;
(二)若乙方從事工作有職業病危害的,甲方督促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以下防護措施: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乙方與用工單位發生爭議的,甲方應積極采取措施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 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名之日起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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