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裁員沒有提前30天通知,現在公司只愿意賠償我1個月工資(入職超過半年),網上查是需要賠付一個待通知金和補償金,公司不愿賠付我們待通知金,說如果要這個的話,離職證明上就會有“強制解除勞動合同”字眼,想問一下有這個規定嘛,而且即使沒有待賠償金,n+1的話離職證明上有強制解除這個說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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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從你說的,你在該公司做了20個月,沒有簽勞動合同。 1、從《勞動合同法》的角度上講,你從08年2月開始就應當支付你雙倍工資,如果到現在都沒有簽訂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如果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如果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的,還應當為你繳納社會保險 原問題:《今天公司突然要裁員,沒有提前30天通知,說補助一個月的工資.明天就不用來上班了,請問這合法嗎?如果當事人不同意被裁,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4 18: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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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公司無故裁員了,賠償金也不提,只是提前一個月通知我要解除勞動合同。
申請勞動仲裁維權你好 我入職公司半年多 沒有給我繳納社保,現如今我要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申請嗎?
不買社保以及加班公司肯定都是有補償的,但是你需要證明你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如果他確實和你簽署了勞動合同并且勞動合同沒有一式雙份的話也是他不對的,如果有打卡或者簽到記錄加班記錄之類的東西肯定是需要的,而且離職的話也是有補償的,你可以先打電您好,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除了賠償一個月經濟補償金,是否有雙倍賠償或待通知金一說?
1、2010-3-18——2010-12-31,這期間與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但須你準備證據比如:工資條、工資卡、工作證、考勤表、同事證言等,有其一即可。2、你可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3、你可以得到:未簽勞動合同期您好,公司裁員,提前半個月通知,賠償N+1倍月工資,但是月工資要按合同上寫的工資給,這個合理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勞動合同到期,公司給出具的是勞動關系解除證明,這個和離職證明是一樣的嗎?
終止勞動合同書與離職證明不一樣。1、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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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