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公司牽連,被列為取保侯審人員,但公司又與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又不與本人簽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如果最終判了緩刑,能拿到經濟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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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在取保候審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取保候審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罪的,不能認為被追究刑事責任。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被取保人尚未被判處刑罰,不屬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在生活工作中,有的單位職工可能因為犯事而被司法機關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雖然只能符合條件又獲得了取保候審,但作為用人單位可能也會以此為理由想要開除職工。對原固定工在取保候審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暫緩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但不能以此為由予以辭退。在審理結束后,可視具體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非常擔心自己的工作,即使后來申請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于某種原因單方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也有另外的情況,如果取保候審期間,違反了相關規定,那么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來說取保候審期間是否可以終止勞動合同需要參照各地的規定來確認。所以職工在取保候審期間單位是不能以此為由辭退職工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原問題:《職工被取保候審企業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嗎》回復于 2022-10-28 04: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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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遇到被公司強制解除勞動合同
申請勞動仲裁維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勞動合同解除協議,但是公司未按協議支付補償金及工資
在勞動合同期內,或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無緣由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獲得工作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按照規定支付賠償款,則可申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判緩刑必須解除勞動合同么?
緩刑也是刑罰,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刑事責任是指: 1、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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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